2011年10月5日 星期三

心靈筆記(一四八)-緣貴在知習覺上、緣淺在互相取暖。



人要發覺自我的障礙點,要懂得將(境)安處當下的(靜)。
並從(境)中裡的(靜),取(觀)習(察)自我紛識的(亂)與(茫)。

如果,一個人無法獨處在寂境的(靜)。
當然,也就無法身處(靜),內潛寂明、澄慧的悟與澈。

如:賞一盆優美的花,若未能覺然深悟自性的不明境。
那賞花的(眼),足以代表:是肉眼皮下的淺視,在看那一盆花的虛象。

緣之所相悅締情
是:樂在習觀緣眾知優,習在自我無明智慧的增見。

緣之所以無情知
是:人的自我總樂意聽甜的美聲。卻無法能靜意、覺習勝己優越的緣,能聽進清心慧語的誡說。
如此一來,不是緣封鎖了自我的緣覺,可增上的攀廣習見。
是自我意識被無知的自大,所掩蓋一切未明、可習覺的可樂心緣。

交友,若不存在金錢架構前的利益關係。
在我言緣:冷靜三分境、慎思濾覺二里田。觀澈自己的有,默習緣彼的越上智。

生命的自我,看似漫長可讓人揮霍的浪緣、不惜情。
但在,覺修生命潛在人的心境,卻是不會把(時間)委付在無知緣性上。
若是,緣一友的知兌,不能教學、相習、修增廣。
那交友的緣意義何在?只不過,為了不孤單的生,與不瞭活的愚嗎?

友緣的(知越)與藝技的(識優),可讓人的潛能激發出自我所未能習見的爆發能量,而能在生命另途外,尋悟出契機的活氧。
(知)與(識)的兩象限,一個是知字懂義的(習覺)、一個是力行為觀(見地)的印。
亦隱喻:要(知)其曉。但不執迷不見地潛的幻我意空。
要(識)慧的境,擇境為心照印證與覺明。但不要迷惘的不知、愚見,要能實踐在生的覺習、修心。

取緣的(知),澈習緣的(識),不攀緣(執)的妄,澄觀緣念的(悟),習修緣增(釋)的域。
覺習眾緣的(說)、靜觀緣的(語)、默誡自己的(妄),釋修謙習自己的(愚)。
世間最好的誡師,是不識己的緣眾。因,可在不識己的緣外,觀為釋出(人)的貪與悟。

隨時把自己回歸在基本秤的盤上,不要增秤自己(份量)的愚與憎。也不要,低損緣眾(潛慧)的未明覺智。

不妨觀察,緣識與自己:
彼此的對話,是對彼此的生心,有助益的增慧嗎?
談話的內容,是互予對方執念無心聊寞?還是,無法解思、釋晰彼此的無知?
若是每一緣見的語,皆是了無心意的話與念。
試問:這緣還執在手心做什麼?這緣,又能給自己帶來有什麼突破的悟性嗎?

緣知相交,不是在認同自我執念的共識。也不是,在緣識來往間互取愚知的眠慰、取暖。
緣知相交,諦在:明鏡照己的陋習知寡,覺習增見、廣聞釋習,無我不知的潛智心慧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